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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工程管理法律法規

        來源: 編輯: 更新于:2017-3-30 閱讀:

        建設工程管理法律法規

        建設工程法律體系

        1、建設法規調整對象,包括建設活動中所發生的行政管理關系、經濟協作關系及相關的民事關系。行政管理關系主要用行政手段加以調整;經濟協作關系采用行政、經濟、民事各種手段相結合的方法加以調整;民事關系采用民事手段加以調整。

        2、建設法規體系,是指把已經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設法律、建設行政法規和建設部門規章銜接起來形成一個相互聯系、相互補充、相互協調的挽著統一的框架結構。

        3、建設法規體系的結構形式一般有寶塔形梯形兩種。

        4、建設法規立法原則:市場經濟規律原則,法制統一原則,責、權、利相一致原則。

         

        8、從業資格許可的內容:一是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工程監理、造價咨詢單位從事建筑活動應具備的條件;二是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應在資質許可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三是專業技術人員從事建筑活動,應依法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建筑企業資質法規

        1、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1)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2)有與其從事的建筑活動相適應的具有法定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3)有從事相關建筑活動所有的技術裝備;(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建筑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個序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企業資質實行年檢制度,年檢內容是檢查

        5、建設法規的實施包括建設法規的執法、司法和守法。建設行政執法包括:建設行政決定、檢查、處罰、強制執行;建設行政司法包括:行政調解、行政復議、行政仲裁;

        建設許可制度

        1、《建筑法》規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資質以及從事建筑活動的個人資格三項建筑許可制度。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未領取的不得開工。

        2、必須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工程:投資額較大、結構復雜的工程?梢圆簧暾堔k理施工許可證的工程: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企業資質條件是否符合資質等級標準,是否存在質量、安全、市場行為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年檢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種。不合格和聯系兩年基本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重新核定資質等級,新核定資質等級應低于原資質等級,達不到最低資質等級標準的取消資質。建筑企業連續三年年檢合格,才可晉升上一個資質等級。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在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認定無效的情形: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員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的;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建設工程發包與承包制度

        1、工程發包與承包是指發包方通過合同委托承包方為其完成某一

        3、施工許可證申領的時間:建設單位應在建設工程施工前及建設單位應在建設工程施工準備工作就緒后組織施工之前申領施工許可證。

        4、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程序:(1)建設單位向有權頒發施工許可證的建設行政部門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2)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鑒的《申請表》和有關證明文件向發證提出申請;(3)發證機關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申請表》和所附證明文件后,對符合條件的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頒發施工許可證;對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并說明原因。

        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申領施工許可證。

        5、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條件:(1)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

         

        工程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的交易行為,工程發包方一般為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工程承包方一般為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工程設備供應或制造單位等。

        2、《建筑法》規定,建筑工程依法實行招標方式發包,對不適于招標發包的可以直接發包。

        3、建設工程發承包應當遵循的原則:(1)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競爭的原則;(2)承包單位應當持有資質證書,并在資質等級許可方范圍內承攬工程;(3)建筑工程招標的開標、評標、定標由建設單位組織實施。(4)建筑工程實行直接發包的,發包單位應當將建筑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5)發包過程中,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發包單位將需要發包的建

        續;(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3)需要拆遷的,拆遷進度需符合施工要求;(4)已經確定建筑施工企業;(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6)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的具體措施、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其他條件。

        6、到位資金:建設工期不足1年的,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50%;工期超過1年以上的,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30%。

        7、施工許可證的期限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3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幾個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3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終止施工滿1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幾個核驗施工許可證。此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批準開工報告的工程,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終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發證機關報告情況。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6個月的,應當重新辦理開工報告。

         

        筑工程發包給指定的承包單位;(5)發包單位不得指定建筑材料生產商和供應商。4、禁止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建設工程的發包單位可以將建筑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一并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將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一項或多項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但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分包給幾個承包單位。

        5、禁止轉包、依法分包:《建筑法》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轉包是法律完全禁止的,分包則是允許的。(1)應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2)總承包單位進行分包應當經建設單位認可;(3)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的主體結構不得進行分包。分包單位不得再分別;(4)總、分包單位的責任:總承包單位應當依照合同約定就工程質量及經濟責任向建設單位負責?偝邪鼏挝粦斖职鼏

        位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單位就其承擔的分包工程向總承包單位負責?偝邪鼏挝痪头职鼏挝坏墓こ藤|量、安全管理、經濟責任向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6、聯合承包:大型建筑工程或結構復雜的建筑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各方對成本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兩個以上相同專業的不同資質等級的單位聯合承包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7、小規模材料設備的采購主要有三種形式:由建設單位負責采購;由總承包商負責采購;由雙方約定的供應商供應。大規模材料設備采購,必須通過招標選擇貨物供應單位。

         

        2、施工招標應具備的條件:(1)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2)初步設計及概算應當履行審批手續的,已經批準;(3)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等應當履行核準手續的,已經核準;(4)有相應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5)有找不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

        3、必須公開招標的工程: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地方重點建設項目,已經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工程建設項目。

        4、可以邀請招標的工程:(1)項目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2)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的;(3)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4)擬公開招標費用與項目的價值相比不值當的;(5)法律、

        建設工程監理制度

        1、必須實行監理的工程范圍:(1)國家重點建設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3)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5萬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工程,可以實行監理;(4)利用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5)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

        2、建筑工程監理的性質:服務型、科學性、獨立性、公正性。

        3、建設工程監理企業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監理企業不按照委托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監理義務,對應當監督檢查的項目不檢查或不按規定檢查,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監理企業與承包單位串通,為承包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建筑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

         

        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招標人要向3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承包商發出投標邀請書,邀請他們產假投標資格審查,參加投標。

        5、可以不招標的工程:(1)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2)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3)施工主要技術采用特定的專利或專有技術的;(4)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其改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招標人、資格審查及標底:(1)招標人應當按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出售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自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4、工程監理的內容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協調,即進度控制、質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溝通協調。

        5、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的法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1、民事法律責任的形式:停止傷害;排除妨礙;消除危害;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做、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

         

        5個工作日;(2)對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收費應當合理,不得以盈利為目的。(3)白裝投標文件所需的合理時間,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4)招標人不得單獨或分別組織任何一個投標人現場踏勘。(5)招標人可根據項目特點決定是否編制標底,編制標底的必須保密,一個工程只能編制一個標底。(6)招標人改變招標工程范圍應在投標截止之日15個工作日前通知投標人。

        7、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人符合法律規定的自行招標條件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承擔招標事宜。招標代理機構不得無權代理、越權代理,不得明知委托事項違法進行代理。招標代理機構不得接受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代理和

        恢復名譽;賠禮道歉。2、建設行業的刑事罪名:(1)重大責任事故罪;(2)單位重大安全事故罪;(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4)受賄罪;(5)行賄罪;(6)玩忽職守罪和濫用職權罪。

        招標投標法

        1、招標的分類:(1)按照工程建設程序,分為建設項目前期咨詢招投標、工程勘察設計招投標、材料設備采購招投標、施工招投標;(2)按工程承包的范圍分為項目總承包招標、項目階段性招標、設計施工招標、工程分包招標及專項工程承包招標;(3)按行業或專業類別分為土木工程招標、勘察設計招標、材料設備采購招標、安裝工程招標、建筑裝飾裝修招標、生產工藝技術轉讓招標、咨詢服務及建設監理招標等;(4)按工程承發包模式分為工程建設咨詢招標投標、交鑰匙工程招投標、工程設計施工模式招投標、工程設計-管理模式招投標、BOT工程模式招投標、CM承包模式招投標。(5)按照涉外因素分為國內工程招投標、國際工程招投標。

         

        投標咨詢業務,為經招標人同意,不得轉讓招標代理業務。

        8、召開開標會議: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參加人員:招標人或其代表人、招標代理人、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監管人和招標人自愿邀請的公證機構人員等。評標組織成員一般不參加開標會議。開標會議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人組織,由招標人或招標人代表主持,并在招投標管理機構的監督下進行。

        9、評標委員會(評標組織):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熟悉相關業務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個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評標組織成員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保密。參加評標會的人員為招標人或其代表人、招標代理人、評標組織成員、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監管人員等,投標人不能參加評標會。

        10、評標方法: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

        10、擇優定標,發出中標通知書、簽訂工程施工合同

        1)評標結束后招標人根據評標組織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組織直接確定中標人。定標應當擇優,經評標能當場定標的,應當當場宣布中標人,不能當場定標的,中小型項目應在開標之后7天內定標,大型項目應在開標之后15天內定標,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定標期限的,應經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同意,但最遲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前卻達到。招標人應當自定標之日起15天內向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提交招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2)經評定確定中標人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

         

        員具有約束力。

        7、投標的一般程序:(1)向招標人申報資格審查,提供有關文件資料;(2)購領招標文件和有關資料,繳納投標保證金;(3)組織投標班子,委托投標代理人;(4)參加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5)編制、遞送投標書;(6)接受評標組織就投標文件中不清楚的問題進行的詢問,舉行澄清會談;(7)接受中標通知書,簽訂合同,提供履約擔保,分送合同副本。

        8、投標文件的編制:投標文件有投標函部分、商務部分和技術部分組成,采用資格后審的還應包括資格審查文件。

        9、確定投標報價的策略:不平衡報價、多方案報價法、突然降價法、先虧后盈發。

        建設安全生產管理

        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經審查后,招標人與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正式簽訂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另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同時雙方按照招標文件的約定相互提交履約保證金或履約保函,招標人還要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招標人如拒絕與中標人簽訂合同除雙倍返還投標保證金或履約保證金外,還需賠償有關損失。履約保證金通常為合同標的額的5%-10%也有規定不超過合同金額5%的。中標人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11、招標文件內容:(1)投標須知及投標須知前附表;(2)合同條款;(3)合同文件格式;(4)工程建設標準;(5)圖紙;(6)工程量清單;(7)投標函格式;(8)投標文件商務部分格式;(9)投標文件技術部

         

        1、建設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方針是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2、項目經理責任:對承包的工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3、安全教育和培訓時間:企業法人代表、項目經理每年不少于30學時,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于40學時,特殊工種每年不少于20學時;待、轉、換崗重新上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學時的培訓,新工人的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安全教育時間分別不少于15、15、20學時,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4、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必須經過考核合格持證上崗,項目負責人是施工項目安全生

        分格式;(10)資格審查申請書格式。

        投標的有關規定和管理

        1、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做出響應。

        2、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載明的項目實際情況,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

        3、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除現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2%,但最高不得超過80萬元人民幣。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一般到簽訂合同或提供履約保函為止,通常為3-6個月,一般應超過投標有效期28天為宜。

        4、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

         

        產的第一責任人也必須持證上崗。

        5、班組長在班前進行上崗交流、上崗教育、做好上崗記錄。

        6、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具備的條件:年滿18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程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成績合格;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

        7、施工現場應按工程項目大小配備專(兼)職安全人員,建筑面積1m2以下的工地至少有一名專職安全員;1m2以上的工地設2-3名專職安全員;5m2以上的大型工地,按不同專業組成安

        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在投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為無效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5、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經提交的投標文件,并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截止時間之后投標人不得補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標文件,投標人撤回投標文件的,其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

        6、聯合體投標:兩個以上法人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膽大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聯合體投標、應當以聯合體各方或者聯合體中牽頭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并對聯合體各成

        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違反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工程停止施工,限期補辦延期是手續,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違反規定,建筑施工企業隱瞞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予受理或不予頒發,并給與警告,一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制度

        四口:通道口、預留洞口、樓梯口、電梯井口。五臨邊: 溝、坑、槽和深基礎周邊;樓層周邊;樓梯側邊;平臺或陽臺邊;屋面周邊。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別人傷害。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職工和事故責

         

        全管理組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1、國家對建筑施工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建筑施工企業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前,應依照規定向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經同意有效期延期3年。建筑施工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是在變更后十日內,到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2、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建筑企業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違反規定,建筑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

        關控制火線。

        6、施工現場機具安全防護措施: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操作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證后才可上崗操作。在施工過程中做到定、定期、定機的原則。項目做到每月對機械設備進行一次全面仔細的自檢,做好檢查記錄。塔吊、施工電梯的附墻連接嚴格按照廠家有關規定和各施工方案進行,堅持起重機械“十個不準吊”制度,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光線陰暗等惡劣天氣應停止作業,并切斷電源。施工電梯每天下班前要將梯籠降到底層。塔吊、施工電梯應單獨做好接地保護和避雷接地裝置。

        7、施工現場外圍設置圍擋不得低于1.8米,以便避免或減少污染物向外擴散。臨街主干道圍擋不得低于2.5米。

        專項施工方案與安全事故應急救援

        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過;事故隱患不整改不放過;事故責任人不處理不放過。查出的安全隱患做到五定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時間、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驗收人。把好安全生產六關:措施關、交底關、教育關、防護關、檢查關、改進關。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查傷亡事故處理等,安全檢查的重點是檢查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法勞動紀律。

        2、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防護制度:(1)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制度、平面圖和防火宣傳標語、標志,并擺放合理。施工現場要建立防火組織,成了義務消防隊,要定期演戲訓練,并將演訓資料存入企業檔案。(2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通道,其寬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證臨時消防通道暢通,嚴禁堆料或擠占。(3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配備不少于4局滅火器,要有明顯的防火標

         

        1、危險性較大的七項分部分項工程,應當在施工前由建筑施工企業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企業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及監理單位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2、危險性較大的七項分部分項工程:(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基坑支護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3米(含3米)的基坑(槽)并采用支護結構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3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2)土方開挖工程: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裝工程。(5)腳手架工程:高度超過24米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等。(6)拆除、爆破工程。(7)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志,并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材靈敏有效。(4)施工現場消火栓布局合理,其保護半徑不大于50米,消防栓干管直徑不小于100mm,消火栓晝夜要設明顯標識,配備長度不少于50米的水龍頭和開啟閥門的工具,水龍頭應雙折盤圈。消火栓周圍3米內不準堆放物品。(5)高度超過24米的建筑工程,應安裝臨時消防泵房,豎管管徑不小于75mm。(6)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操作證和用火證。要經現場防火負責人審批領取用火證,并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用火證當天有效。

        7)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8)木工房搭設應使用阻燃建筑材料,要有防火管理制度、有責任人、有防火標牌、有滅火器。

        3、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器產品,須持有產品安全

         

        3、組織專家論證的工程:1)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含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的工程。(2)地下暗挖機遇有溶洞、暗河、瓦斯、沿爆、涌泥、斷層等地質復雜的隧道工程。(3)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8米,或跨度超過18米,施工總荷載大雨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2模板支撐系統。(430米及以上高空作業的工程。(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業的工程。(6)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4、建筑施工企業應當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已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專家組不想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施工企業應根據論證審查報告進行完善,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才可實施。

        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和省安監總站頒發的產品準用證。

        4、安全帽: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凡在2米以上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高掛低用,防止操作碰撞,使用3米以上繩時要加緩沖器;安全帶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并定期檢測試驗;安全帶上的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隨意更換。安全網:主體工程、臨邊防護均采用2000/m2密目網全封閉防護密目網要掛設在外腳手架外側橫桿內。

        5、施工用電安全防護:施工用電采用TN-S三項五線制系統,施工現場所有電器設備均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要單獨敷設不做他用,保護零線采用黃綠雙色線。施工采用三級配電(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兩級保護(總配電箱加裝初級漏電保護器和開關箱裝配末級漏電保護器),開關箱內安裝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3omA,漏電動作時間不大于0.1s的漏電保護器。施工現場照明應單設,照明開關箱漏電保護器,箱體及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要做保護接零,室外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內燈具不低于2.4米,燈頭距臨見頂棚大于300mm,開

        8、報告事故的內容:(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3)事故的簡要經過;(4)事故以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5)以及采取的措施;(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如果事故報告后出現新的情況,應當及時補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9、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10、職業健康安全事故分職業傷害事故職業病。

        建設工程質量法律制度

        1、建設單位必須向用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相關的原始資料。原始資料必須真實、準確、齊全。

         

        5、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6、事故分為四個等級:1)特別重大事故,指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指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3)較大事故,指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的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7、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12、質量監督:監督站的監督人員數量,房屋建筑工程按施工面積每3-5萬平方米配備1名監督員。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前1個月,應當監督站辦理監督手續,提交勘察設計資料等有關文件,監督站在接到文件、資料的2周內,確定該工程的監督員,通知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單,并提出監督設計。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1、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

        保修書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險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三種不屬于保修范圍的情況:因使用不當造成的質量缺陷;第三方造成的質量缺陷;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取消。

        2、竣工驗收程序:施工單位做竣工預驗;施工單位提交驗收申請

        2、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3、、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建設單位應當保證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

        4、建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設計單位或者建筑施工企業在工程設計或者施工作業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建筑質量、安全標準,降低工程質量。

        5、施工單位應當建立質量責任制,確定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施工管理負責人。

        6、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

         

        報告;根據申請報告做現場試驗;正式竣工驗收:在監理工程師初驗合格的基礎上,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由建設單位牽頭,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及質量監督站、消防、環保等行政部門參加,在規定的時間內正式驗收。正式的竣工驗收書必須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各方簽字方為有效。

        3、竣工驗收的條件:(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盒施工管理資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4)有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4、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公安消防、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準

        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已經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對進入現場的建筑材料,施工單位應當嚴把兩道關,一是謹慎選擇生產供應廠商;二是實行進場二次檢驗。

        7、見證取樣和檢測:指在建設單位或工程監理單位人員的見證下,由施工單位現場試驗人員對工程涉及結構安全的試樣、試塊和材料在現場取樣,并送至具有法定資格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的活動。

        8、施工質量檢驗,通常是指工程施工過程中工序質量檢驗,包括預檢、自檢、交接檢、專職檢,分部工程中間檢驗依據隱蔽工程檢驗等。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業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施工單位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工程師驗收。如果工程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和標準規范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

         

        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5、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5日內,向備案機關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后3個月內,向城建檔案館報送一套符合規定的建設工程檔案。

        6、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期限:(1)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3)電器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4)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5)裝修工程為2年。(6)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由建設單位約定。質量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7、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

        監理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的,視為已經批準,施工單位可繼續進行隱蔽或施工。

        9、建設工程的返修:因施工方的原液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返工、改建。對于非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施工單位也應負責返修,但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返修費用由責任放負責。

        10、工程監理的職責和權限: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或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11、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提交驗收報告之日起為竣工日期。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起為竣工日期。

        建設工程環境保護、節約能源和文物保護制度

        1、建設工程廢水、廢氣污染防治:禁止想水體排放、傾倒放射性固體廢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向水體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廢水,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規定和標準。

        2、在引用水保護去內,禁止設置排污口。在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具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的保護區內,不得新建排污口。

        3、建設項目的水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則,就是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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