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EPC、PMC、DB、DBB、CM、BOT優缺點全解,必知!
來源: 編輯: 更新于:2018-1-4 閱讀:
優點
1、業主把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和開工服務工作全部托付給工程總承包商負責組織實施,業主只負責整體的、原則的、目標的管理和控制,總承包商更能發揮主 觀能動性,能運用其先進的管理經驗為業主和承包商自身創造更多的效益;提高了工作效率,減少了協調工作量;
2、設計變更少,工期較短;
3、由于采用的是總價合同,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賠及追加項目費用;項目的最終價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確定性。
缺點
1、業主不能對工程進行全程控制;
2、總承包商對整個項目的成本工期和質量負責,加大了總承包商的風險,總承包商為了降低風險獲得更多的利潤,可能通過調 整設計方案來降低成本,可能會影響長遠意義上的質量;
3、由于采用的是總價合同,承包商獲得業主變更令及追加費用的彈性很小。
三、項目管理承包模式(PMC)
PMC即ProjectManagement Consultant,即項目管理承包。指項目管理承包商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項目管理,包括進行工程的整體規劃、項目定義、工程招標、選擇EPC承包商,并對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進行全面管理,一般不直接參與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和試運行等階段的具體工作。
PMC模式體現了初步設計與施工圖設計的分離,施工圖設計進入技術競爭領域,只不過初步設計是由PMC完成的。
優點
1、可以充分發揮管理承包商在項目管理方面的專業技能,統一協調和管理項目的設計與施工,減少矛盾;
2、有利于建設項目投資的節省;
3、該模式可以對項目 的設計進行優化,可以實現在給項目生存期內達到成本最低;
4、在保證質量優良的同時,有利于承包商獲得對項目未來的契股或收益分配權,可以縮短施工工期, 在高風險領域,通常采用契股這種方式來穩定隊伍。
缺點
1、業主參與工程的程度低,變更權利有限,協調難度大;
2、業主方很大的風險在于能否選擇一個高水平的項目管理公司。
3、該模式通常適用于:項目投資在1 億美元以上的大型項目;缺乏管理經驗的國家和地區的項目,引入PMC可確保項目的成功建成,同時幫助這些國家和地區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利用銀行或國外金融 機構、財團貸款或出口信貸而建設的項目;工藝裝置多而復雜,業主對這些工藝不熟悉的龐大項目。
四、設計-建造模式(DB)
DB即設計-建造模式(Design And Build),在國際上也稱交鑰匙模式(Turn-Key-Operate)。在中國稱設計-施工總承包模式(Design-Construction)。是在項目原則確定之后,業主選定一家公司負責項目的設計和施工。這種方式在投標和訂立合同時是以總價合同為基礎的。設計-建造總承包商對整個項目的成本負責,他首先選擇一家咨詢設計公司進行設計,然后采用競爭性招標方式選擇分包商,當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設計和施工力量完成一部分工程。
上篇:
下篇: